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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工程师职称评定的基本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1)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 (2)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5)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论文要求(各个地区不一样,根据当地人社局规定) 3、工作能力要求 4、继续教育要求(按照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课程的学习)。
职称不是职务,它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达到一定的专业年限、取得一定的成绩,经过评审竞争环节,才能认定为某个职称;职称有初级、中级和高级之分。在当今社会,在能力重于学历,水平重于文凭的共识下,越来越多的人踊跃评定职称。
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
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与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等级称号, 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